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深化高??荚囌猩贫染C合改革試點方案》、《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厩闆r
第二條 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共建院校、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社示范性高職院校、浙江省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合格院校。
第三條 學校國家代碼:14269
第四條 學校浙江省招生代碼:0129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六條 辦學性質:公辦
第七條 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證書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紹興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經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批準,我校2025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計劃200名,招收普高招生考生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招生專業 |
招生對象 |
招生 計劃 |
學費參考 (元/年) |
學制(年) |
就讀校區 |
茶葉生產與加工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浙江省戶籍免學費) |
3 |
柯橋校區 |
園藝技術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浙江省戶籍免學費) |
3 |
柯橋校區 |
茶藝與茶文化 |
普高招生考生 |
15 |
6000 |
3 |
柯橋校區 |
農村電子商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
3 |
柯橋校區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
3 |
柯橋校區 |
餐飲智能管理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
3 |
柯橋校區 |
金融科技應用 |
普高招生考生 |
20 |
6000 |
3 |
越城校區 |
跨境電子商務 |
普高招生考生 |
15 |
6000 |
3 |
越城校區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單獨考試招生 考生商業類 |
25 |
6000 |
3 |
越城校區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其他類(汽車) |
25 |
6000 |
3 |
越城校區 |
合 計 |
200 |
注:以上為2024年各專業學費標準,2025年具體收費根據當年省物價部門調整后的指導意見報備后為準。招生專業名稱以教育部正式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四章 報 名
第十條 報名條件
符合2025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普通高考招生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手續的高中(中職)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2.普通高考招生考生需取得高中所有科目學考成績,且學考成績等級必須都在D等及以上;單獨考試招生考生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需合格;
3.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其中茶葉生產與加工技術、茶藝與茶文化專業報考考生要求無色盲、色弱。
第十一條 每位考生只能報考1個專業志愿。
第十二條 報名方法和時限:采用“網絡報名、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
(一)網絡報名
考生登錄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官網(www.zjabc.edu.cn)或招生信息網(https://zs.zjabc.edu.cn),根據網上提示,進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按規定完成網絡報名。
網絡報名時間為:2025年3月5日8:30—3 月25日24:00
學校根據考生網上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初審。考生自行進入服務平臺查詢初審結果,學校不再另外通知。
考生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二)公布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分數線(以下簡稱“分數線”)
1.面向普高招生專業,考生網上報名和初審通過后,學校將根據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 “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折算成績,確定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分數線,具體原則如下:
根據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物理、歷史、化學、生物學、地理、技術10門科目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折算成滿分100分。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分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專業計劃數的600%設置分數線(分數線上同分考生同時入圍),如不足600%,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全部入圍。
2.面向單獨考試招生專業,考生網上報名和初審通過后,相應類別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合格者全部入圍。
3.高中學考成績等級和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以省教育考試院提供數據為準。各專業入圍分數線將于3月27日左右在我校招生網公布,同時公布入圍考生名單,由考生自行查詢,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三)網上確認及繳費
入圍綜合素質測評資格的考生必須在3月28日-4月2 日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https://zs.zjabc.edu.cn),完成以下步驟:
1.查詢入圍資格,核對并完善相關信息;
2.網上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并上傳身份證正反面照片;
3.繳納報名考試費??忌U納報名考試費標準為140元/人,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綜合素質測評資格,考生所繳納報名考試費一概不退。
(四)申請素質特長分的考生,須在3月28日-4月2
日上傳以下材料:
符合素質特長計分項目的各類材料原件:相關獎狀、證書原件掃描或拍照上傳(圖片要求清晰、完整、可辨認),逾期不再受理。(注意:參加素質特長現場測評時需攜帶素質特長計分項目各類原件)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完成網上確認及繳費的考生,可登錄學校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提前招生準考證》。
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2025年4月9日-4月12日。
第五章 考試與評分
第十三條 綜合成績計算(成績計分采用四舍五入制,保留3位小數)
(一)普高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高中學考成績 |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
總分 |
|
100分 |
綜合素質測試8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200分 |
高中學考成績根據高中學考十門科目的成績等級換算分值之和滿分130分,折合成滿分100分(高中學考成績等級換算分值之和×100/130),具體計算分值如下:
高中學考成績等級 學考科目及計算分值 |
A |
B |
C |
D |
其他 |
語文、數學、外語 |
20 |
17 |
12 |
8 |
0 |
物理、化學、生物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技術 |
10 |
8 |
5 |
3 |
0 |
(備注:往屆生的技術科目成績由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科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
(二)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綜合成績計算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 |
綜合素質測評成績 |
總分 |
|
100分 |
綜合素質測試80分 |
素質特長評定20分 |
200分 |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折算公式:(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操作考試成績) /3,滿分100分。(考生參加的職業技能考試成績類別須與所報考專業招生類別一致)
第十四條 素質特長評定:滿分20分
凡在高中階段獲得以下榮譽者,可申請素質特長分。
項 目 |
等 級 |
分值 |
備 注 |
中等職業學校職業能力大賽、職業技能大賽 |
省級一等獎及以上 |
20分 |
比賽類別為學生技術技能類,限教育主管部門或人社部門主辦(不含其下屬部門或協會、學會組織的比賽項目) |
省級二等獎 |
15分 |
||
省級三等獎 |
10分 |
||
地(市)級一等獎 |
5分 |
||
國家等級運動員 |
國家二級及以上 |
20分 |
—— |
1.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賦分條件的,同類項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賦分,賦分最高不超過20分,所有團體項目成員按個人項目分值的50%計分。
2.素質特長項目需通過學校素質特長評審小組審核認定,通過素質特長初審的考生需攜帶原件于4月12日(周六)參加現場測試認定,具備相應獎項證書水平的予以賦分?,F場測試認定的具體安排在學校招生網另行公布。
第十五條 綜合素質測試形式及內容
綜合素質測試:滿分80分
1.專業素質測試(面試或筆試):主要包括專業所需特質能力要求如語言表達、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考查考生對行業的關注度和社會視野,職業興趣、擅長領域、邏輯思維和專業發展潛能等。
2.綜合測試(筆試):主要包括文化基礎測試(浙江省單獨考試招生文化考試語文、數學考試大綱)和專業測試。
具體各專業、各類別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形式及賦分情況如下:
序號 |
招生專業 |
測試形式及賦分 (普高招生考生) |
測試形式及賦分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
1 |
茶葉生產與加工技術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2 |
園藝技術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3 |
茶藝與茶文化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4 |
農村電子商務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5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6 |
餐飲智能管理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7 |
金融科技應用 |
專業素質測試(筆試)80分 |
—— |
8 |
跨境電子商務 |
專業素質測試(面試)80分 |
—— |
9 |
連鎖經營與管理 |
—— |
綜合測試(筆試)80分 |
10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 |
綜合測試(筆試)80分 |
綜合素質測試要求及內容詳見我校招生網公布的《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2025年高職提前招生綜合測評實施方案》。
綜合素質測試時間: 2025年 4月 12日(周六)
綜合素質測試地點:浙江農業商貿職業學院
第十六條 成績查詢與核分
2025年4月18日起開放成績查詢,考生可以登錄學校招生網(https://zs.zjabc.edu.cn),點擊相應查詢鏈接,輸入要求字段查詢。如有疑問,可在4月21日-22日期間撥打考務咨詢電話(0575—88378005)登記核分。
第六章 錄 取
第十七條 擬錄取與備錄比例
各個專業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數300%確定“擬錄取”、“備錄”考生名單,其中前100%的考生確定為“擬錄取”名單,按順序號后延200%的考生為“備錄”名單(遇該專業備錄人數不足計劃數的2倍時,則按實際人數確定備錄名單)。各專業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人數少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則按實際參加綜合測評考生90%的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小數點四舍五入計算),不遞補備錄考生。
第十八條 同分處理原則
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考折算成績排序錄取,學考成績參照次序為語文、數學、外語;若再出現同分,根據同分考生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運動健康、藝術素養、創新實踐排列順序,等級高的優先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招收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的專業,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理論考試成績排序確定錄取情況。
第十九條 錄取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二十條 外語語種:不限(學校所有專業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二十一條 確定擬錄取與備錄考生名單
按照“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綜合成績總分和各專業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擇優錄取。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并于規定時間提交至浙江省教育考試院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
第二十二條 考生選定錄取學校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查詢被我校錄取情況??忌赏瑫r被多所院校擬錄取和備錄取。被我校擬錄取的考生,可選定我校作為錄取結果??忌惠嗊x擇結束后,已被我校正式錄取的考生其他學校擬錄取和備錄資格隨之失效。我校的缺額計劃再按上述流程,根據備錄順序遞補。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錄服務平臺選定我校,具體時間按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擬錄取資格。
第二十三條 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名單在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和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如無異議,報送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已錄取的考生如查出體檢不符合高考相關規定,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錄取資格。
第二十五條 凡已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當年普通高校后續各類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繼續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不影響正常錄取。
第二十六條 實施進程安排
序號 |
工作內容 |
負責單位 |
完成時間 |
1 |
考生報名 |
考生 |
3月5日--3月25日 |
2 |
公布各專業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資格分數線 |
招生院校 |
3月27日左右 |
3 |
考生網上確認、繳費及素質特長材料上傳 |
考生 |
3月28日—4月2日 |
4 |
素質特長初審結果查詢 |
考生 |
4月8日 |
5 |
考生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
考生 |
4月9日—4月12日 |
6 |
素質特長現場測評、綜合素質測試 |
招生院校 |
4月12日 |
7 |
考生可登錄招生信息網查詢綜合素質測試、素質特長計分成績 |
考生 |
4月18日 |
8 |
對成績有疑問考生申請核分 |
考生 |
4月21日-22日 |
9 |
分“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
招生院校 |
5月7日前 |
10 |
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5月7日 8:30-17:30 |
11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9日 8:30-17:30 |
12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5月10日 8:30-17:30 |
13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1日 8:30-17:30 |
14 |
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
招生院校 |
5月12日 8:30-17:30 |
15 |
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
考生 |
5月13日 8:30-17:30 |
16 |
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
招生院校 |
5月14日 8:30-17:30 |
17 |
結束網上錄取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6日 |
18 |
公示錄取名單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17日-30日 |
19 |
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
招生院校 省教育考試院 |
5月31日 |
(備注:如遇重大突發情況,學校將視情保留對相關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七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七條 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施“陽光工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八公開”、“六不準”,堅持德智體美
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中,學校有關部門是落實本部門工作監督責任的第一責任人,紀委辦公室負責對相關部門實行再監督,同時主動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綜合素質測評的考評專家、考生及考場以抽簽形式隨機匹配,全程錄像或錄音,保留記錄備查。
第二十九條 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第十一條條款規定處理??忌邢铝星樾沃坏?,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素質特長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三十條 其他違規行為的處理遵照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一條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與普通高考錄取考生享有同等待遇,在本校修滿學習期限,成績合格,頒發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疲ǜ呗殻┊厴I文憑。
第三十二條 學校嚴格按照浙江省物價部門審批備案標準收費,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學費與本校同專業其他高職生相同。
第三十三條 學校設有完善的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和困難學生資助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各類專項獎學金。實行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資助政策。
第三十四條 教務處(招生辦)負責接待及解答高職提前招生有關事宜。具體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世紀東街770號
郵政編碼:312088
咨詢電話:0575—88068177
監督舉報電話:0575-88139870
學院官網:www.zjabc.edu.cn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