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深化技能人才評價制度改革的意見》(浙人社發〔2022〕16號,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該省在學徒工、初級工、中級工、高級工、技師、高級技師的基礎上,增設特級技師和首席技師,探索建立技能人才“新八級”制度。此項新政策將自4月17日起施行。
據介紹,浙江省探索建立技能人才“新八級”制度,目的是要加快形成技能人才評價科學、支撐有力、保障到位的工作體系,著力營造技能人才茁壯成長、優秀技能人才脫穎而出的制度環境。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將根據不同類型技能人才的工作特點,實行差別化技能評價。用人單位可根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或評價規范,結合生產經營特點,自主確定評價標準,原則上可以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進行不低于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要求的適當調整。
根據鄉村振興、共同富裕等工作要求,浙江省將對尚未納入國家職業分類大典,符合新興產業和地方特色產業發展需要,適合農村勞動力和下崗失業人員就業創業需求,推動地方傳統特色技藝、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與創新,具有地域特色、鄉村特色、文化特色的技能項目,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規范,開展專項職業能力考核,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重要補充。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力度,浙江省加快了政府職能轉變,人社部門所屬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逐步退出具體認定工作,鼓勵支持用人單位、社會組織、院校等作為評價組織開展技能評價工作。截至3月底,浙江省技能評價機構發展到4549家,其中用人單位4171家,社會培訓評價組織378家(含技工院校71家)。為此,該省配套出臺了評價機構管理、技能人才評價監督、職業技能標準開發、技能人才評價題庫資源、專家管理等政策。
根據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正在探索建立社會培訓評價組織退出機制,對評估不合格的社會培訓評價機構實施淘汰退出。此外,將加快長三角地區技能人才評價的互通互融。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將促進評價機構有效銜接、推進證書信息互查互認、強化技術資源共建共享等。(李劍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