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教材〔2021〕12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建立健全浙江省大中小學教材管理制度,切實提高教材建設水平,打造與“重要窗口”相適應的教材建設示范區,根據教育部《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職業院校教材管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省教育廳牽頭制定了《浙江省中小學教材管理實施細則》《浙江省職業院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已經省教育廳黨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浙江省中小學教材管理實施細則》《浙江省職業院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和《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教材管理實施細則》.doc
浙江省教育廳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