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教育局、消防救援支隊(大隊),各高等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提高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若干意見》等法律和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教育廳、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制定了《浙江省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現予印發。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要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指導檢查,合力推動我省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不斷提升。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消防救援總隊
2020年11月17日